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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智慧·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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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4 03: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通释]

真实的话不美好,美好的话不真实;善人不靠巧嘴利舌,靠巧嘴利舌的人不是善人;明智的人不争斗,争斗的人不明智。圣人不保留,把利益送给别人后自己更富有,把利益让给别人后自己更充实。天道是向万物施利而不损害万物,圣人之道是促成事情而不同别人争利。





[解读与点评]

本章围绕“为而不争”的圣人之道符合“利而不害”的天道讲道理,倡导 “为而不争”的美德。先对比的形式推崇“信言”“不辩”与“不博”的品质,接着称赞圣人奉献而“愈有”“愈多”,进而得出“为而不争”符合天道的结论。

我们知道,《道德经》是写给士以上人看的,最普通的士是大夫一级官员的“预备役”,士就是官僚群体中的成员。显然老子看惯了当时官场的争斗,对此有正确的认识,为士大夫们开出的一剂良药。

“信言”是质朴之言,是未经加工的语言;“美言”多是经过刻意雕琢“为”之而成。真实的话因为没有经过加工,所以并不美好,而且可能不好听;美丽的言辞动听,但是经过加工的语言,不是真话——当然,“善言者”仍可以“无言”的方式表达得“无瑕谪”(第二十七章);真实的话虽不美好,可能不受听,但可以表达得让人不反感。虽然人们习惯于听好话,但是要知道好话往往水分很大。

善者不会用花言巧语美饰自己,不会强词夺理为自己开脱。好人不会凭借言辞去博取别人欢心,不会凭借言辞表现自己;凭借言辞去博取别人欢心,凭借言辞去表现自己的人不是有德之人。巧口利舌的善辩者无理也能辩出三分,巧口利舌可以把不好的事物说得天花乱坠,但它与事实不符。

与人较量、争斗不是明智之举,明智的人从来都不与别人争斗。因为斗则两败俱伤;相反,不争不斗,和则共赢——“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己愈多”。

“博”有“争斗”之意。“不争斗”是老子倡导的。争强好胜,大抵是人的天性。老子告诫人不争,但实际上几乎很难找到不争的人。“信言不美”“善者不辩”“知者不博”都是不争的品质。不巧言,不狡辩,不赌斗,皆为“不争之德”(六十八章),也就是“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不争当然就是“和”,此“和”正是“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之“和”。历史与现实不断以正反两方面的事实验证着老子的“药方”。从这一点来说老子的“不争”“不斗”之“和”的学说与儒者宣扬的中庸之“和”本质上并无区别。如果有谁非要说第八十一章收束全篇有什么特殊含义的话,老子是在劝导士人不但要维护天人之和,还要维护人人之和。“和”则是《道德经》中渗透出的一个重要主题。

“圣人不积”到像第七十九章的“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圣人”之“不积”就是“不聚敛”“不贪占”,就是不把天下看成是自己的。这也正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第七章)的通理。不该自己获得的利益争来了也不会长久,本该自己获得的利益让出去可能会换来更多的利益。圣人不为眼前的利益所惑,“既以为人”“既以与人”,反而获得的利益更多、更大。圣人的“为而不争”,实际正是“顺天之利不相伤也”(王弼语)。“天之道,利而不害”与“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并不是简单的并列,实际是相类的比较,是鼓励学习“圣人之道”。“天之道”是“圣人之道”的参照,因为像“天之道,利而不害”一样,“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从这个角度看,这种表达与第十五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六章、第四十五章点评中说的“平喻”很相像。当然,本章的“天道”与“人道”既有区别,又有交融。此“天道”是自然生发出来的,此“人道”是圣人在主观支配下遵循天道的轨迹,是一个动态运行的过程。它们的交融点是“为而不争”与“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当然是“利而不害”。第六十八章也谈到了“不争之德”,“为而不争”当然就是“不争之德”,“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也是“不争之德”,因此才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的结果。

从“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中透露出,老子提出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无为而不无不为”(第三十七章、第四十八章)只是此“为”要以“不争”为前提。





始于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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