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道德经》智慧·道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28 15: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



视之不见曰夷,听之不闻曰希,搏之不得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通释]



看它无所见叫无形,听它无所闻叫无声,摸它无所感叫无体——这三种情况不能从根本上搞清楚,所以混为一谈。它的上面不耀眼,它的下面不昏暗,像连绵不断似有似无难以形容的绳索,又回到没有的状态,这叫做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形体的物象;这叫做隐约有隐约无——面对着看不见它的头,跟随着看不见它的尾。掌握亘古就有的道来驾驭今天出现的事物,可以知晓古代是怎么做的,这就叫应该遵循的道的原则。



[解读与点评]



本章描述了道的属性特点,提出古道今用的主张。先用“视之不见曰夷,听之不闻曰希,搏之不得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描述道无形、无声、无体的属性特点;然后用“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描述道若有若无、不明不暗、不可名状又绵延不绝的属性特点; 最后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提出古道今用是道之纲的观点。

夷,灭也,以“夷”形容目无所视,言其无形;希,罕也,以“希”形容耳无所闻,言其无声;微,无也,以“微”形容手无所感,言其无体——对这三者不能从根本上搞清楚,因此要混为一谈,揉在一起说。

不皦,不耀眼;不昧,不昏暗,所以它“易知易行”(参见第七十章)。

绳索可以牵引,可以凭借;而且它可以当作“准绳”。只是这个准绳,似有似无,但它的“道纪”之“纪”的性质依然存在。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这是由它无形、无声、无体的特点决定的。

道是应该遵循效法而不应该对抗的行事原则,是客观存在的规律,是抽象的无形、无声、无体的“混合物”,它的上面不耀眼,它的下面也不昏暗,这就是“微明”(第三十六章),就是“光而不耀”(第五十七章)。

区分一下“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中的“古之道”与“今之有”。“古之道”,古时就存在的道,其实是古人对自然及客观事物运行状态形成的认识。“古之道”,道本存身于自然万物,古已有之。“今之有”,今天的客观存在,今天的自然现象,今天的事物。“能知古始”,实际意思是,可以了解到古时是怎么开始做的而没有背道,进而效仿。正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纪,纲,网的大绳,起统领作用,把握了道的“纲”就会“纲举而目张”。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道”之所以“可道”,是因为它有所显现,犹如规律可以总结出来一样,“古道”就是“经验”。“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就是运用前人和自己以往的经验指导现在的实践,就是因循已知的既有规律处理今天的、当前的事情。

分享:




始于200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