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哉!
[通释]
操持使它圆满,还不如自己停下来;锻造使它锋利,不能长久保持;金玉装满房屋,没有谁能守住它;富贵了骄横是给自己制造灾难,功业成就了就自己退下来,是天道啊!
[注释]
揣,音chuí,同“锤”,用作动词,锻造打磨。
[解读与点评]
本章劝诫人们不要极力为之。
“持而盈之”“揣而锐之”,都是为了某种目的的刻意而为;金玉满堂则是刻意而为的结果。“盈之”“锐之”“金玉满堂”都是使事物达到极致的做法。
“持而盈之”——“之”为何物?是财富,是权力,是荣耀。“持而盈之,不如其已”,告诫人们该放手时就要放手。
“揣而锐之”——“之”为何物?是做人的风格,是做事的态度。“揣而锐之,不可长保”,讲了锋芒毕露不可取的道理。
为什么会“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呢?金玉是“难得之货”(第三章语),装满整个房屋就会让人觊觎(jìyú),怎么能守得住!其实,“金玉满堂”不只是让人觊觎,可能还是祸乱的起源。“金玉满堂,莫之能守”,说出了过分积累的财富留不住这样一条真理。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强调了越显赫越应低调的道理。收敛财富过多,权力过大,荣耀过盛,锋芒毕露,咄咄逼人是“物壮”,“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树大招风”,“坚强者死之徒”(第七十六章);只有“光而不耀”(第五十八章)、“见(xiàn)小”“守柔”,才能“无遗身殃”(第五十二章)。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是经验的总结,也是振聋发聩的告诫。我在《<论语>通释、解读与点评》中曾引述一个例子,不妨在这里再引述一次。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记载:鲁襄公二十二年春天,臧武仲到晋国去,天下了雨,造访御叔,御叔在自己的封邑,正要喝酒,说:“圣人有什么用!我还是喝酒吧。冒雨出行,还称什么圣人!”臧武仲听到这个话说:“不能派他出使,却狂妄对待出使的人,真是国家的蛀虫。”下令加倍征收他的赋税。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这个道理有多少人不明白呢?然而又都要走这条道。东晋时期曾崇尚清谈,“道”是重要的谈论话题,然而当时人们大谈特谈“道”,却很少用它指导实践,所以那个阶段“富贵而骄”的典型事例层出不穷,最典型的事例就是石崇与王恺斗富。《晋书·列传第三》记录了几件事情:
石崇积聚的财产丰富,房舍高大壮观。姬妾上百人,都穿着丝绢锦绣,佩戴着金玉珠宝。演奏管弦音乐的都是当时挑选出来最好的,厨子烹调的都是水陆珍贵的东西。石崇与皇帝的亲戚王恺羊琇一伙人以比奢侈为风尚:王恺用饴糖燃锅灶,石崇用蜡烛当柴火;王恺搞了四十里的一步一个的紫丝屏障,石崇制作了五十里的一步一个的锦屏障来与王恺相斗;石崇用香味浓郁的椒涂室内的墙壁,王恺用贵重的赤石脂抹墙——石崇、王恺就是这样比斗谁更富有。晋武帝常常暗中帮助王恺,曾经把高二尺多枝条繁茂的稀世的珊瑚赏给了王恺,王恺拿给石崇看,石崇随手用铁如意敲碎了珊瑚树,王恺很心疼,还以为石崇因比不过,嫉妒自己的宝物,刚满脸愤怒地高声责问,石崇不紧不慢地说:“不值得有那么大的遗憾,我马上就还给你。”于是让手下把自己的珊瑚树都拿出来,其中有六七株高三四尺的,珊瑚的树干枝条超过人们见到的,在阳光下闪耀着光彩,像王恺那样的珊瑚太多了,王恺羞愧地像丢了东西似的。
这段记录只是石崇与王恺炫富的几个事例,不是他们炫富的全部。这里着重谈一谈石崇的“非道”。
下面是集自《晋书·列传第三》的石崇简历:
石崇是东晋司徒石苞的儿子,“少敏惠,勇而有谋”。“年二十余,为修武令,有能名”。“入为散骑郎,迁城阳太守。伐吴有功,封安阳乡侯。在郡虽有职务,好学不倦,以疾自解。”“顷之,拜黄门郎。”“累迁散骑常侍、侍中。”“出为南中郎将、荆州刺史,领南蛮校尉,加鹰扬将军。”“征为大司农,以征书未至擅去官免。顷之,拜太仆,出为征虏将军,假节、监徐州诸军事,镇下邳。”“至镇,与徐州刺史高诞争酒相侮,为军司所奏,免官。复拜卫尉。”“及贾谧诛,崇以党与免官。”
从这个简历可以看出,石崇出身高干家庭,曾任地方军政官员乃至军政大员,最后在国家机关岗位被免职。这里有一个问题:石崇的财富是怎么来的?大环境是当时国家昏乱,官场腐败,法纪松驰。小背景是“崇颖悟有才气,而任侠无行检:在荆州,劫远使商客,致富不赀”;“出为征虏将军,假节、监徐州诸军事,镇下邳”时,“崇有别馆在河阳之金谷,一名梓泽,送者倾都,帐饮于此焉”——这就是石崇暴富的原因。这样看来,石崇的财富本来是“非道”的不义之财,本来应该把“道”奉为“所保”(第六十二章),可他逆道而行,“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第六十七章),“自遗其咎”,结果必然是“死矣”!
下面是《晋书》关于石崇结局的记载:
等到石崇被绑上车押赴刑场时,石崇叹息着说:“你们这帮小人看好了我家的财产。”抓石崇的人说:“知晓财富多了招致凶险,为什么不早早地送出去?”石崇不能回答。石崇的母亲、哥哥、妻子儿女不论老少都被处死,一共处死十五人。石崇死时五十二岁。
石崇斗富是极端的事例,相当典型,可能还不是很多,但古往今来靠非法手段攫取财富,继而炫富、斗富的事例却不胜枚举,当今之世绝不乏这类事例。
“功成身退”这是聪明的中国人的处世观,是经验总结,也是自然之道(“天之道哉”),中国历史上太多的事实在证明它。春秋时期的越国范蠡、文种在“功成”后的不同选择,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结局。汉初的韩信其实就死在了不知“身退”上。功高盖世,要功成身退,此“善人之宝”;取得财富应适可而止,贪心不足的结果势必一无所获。激流勇退,金盆洗手,此“不善人之所保”。
凡事要适可而止,不要走到极端;功成身退,是遵守自然法则,是明智之举。天下、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怎能圆满?凡事都想做到非常圆满,既不可能,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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