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
“无为”是老子的主要思想主张,也是老子的思想核心,是《道德经》全文强调的主旨。“无为”虽然全篇仅十二见,但其主旨贯穿全篇。
老子让自己主张的“无为”表现在假托的圣人身上。圣人“无为”是循道而行,“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第二章)他认为,“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
“处无为之事”就要“致虚极,守静笃”(第十六章),“终日行不离静重”(第二十六章),要“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第六十三章),以“无为”的态度去做事,甘于寂寞,甘于平淡。“行不言之教”,是因为“希言自然”(第二十三章),因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第五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就会“我无为而民自化”(第五十七章)。
老子的“无为”并非什么都不做,而是“无为而无不为”(第四十八章),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淮南子·修务训》驳斥了“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的观点,认为“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澹者,未之有也”。
“无为而无不为”,体现在“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而且要“慎终如始”(第六十四章)上。显然这种“为”是不妄为,不刻意为,是顺应自然去为,恰当地把握时机去为,是“为而不争”(第八十一章)。正如《淮南子·原道训》所说:“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就是说还没发展到可以做某事之前,不要人为地勉强去做。不该做的不做就是“无为”,该做的还是要做,而且要认真做好,就是“无不为”。
为了达到“无为”的境界,老子主张,“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第五十二章),通过自我封闭,从而达到“无知(智)”“无欲”“无为”。
老子特别告诫统治者,“治大国若烹小鲜”,强调“治人事天莫若啬”。“烹小鲜”就要少折腾;“啬”就是“无为”,就是“不做”,就是遵循客观规律,不去主观干预。做到这些就是“早服”。“早服”到“莫知其极”的过程,也即“无为而无不为”的过程。
老子告诉我们,“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第二十九章)。然而,“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第四十三章)。
圣人
在《道德经》全篇中“圣人”三十一见。圣人是《道德经》中的理想人物。严格地说,考察历史,还真找不到这个人物,可考据的尧舜等也没有达到这个程度。《道德经》中的“圣人”显然是老子假托的人物,是老子为天下之人——严格地说是为统治者树立的“榜样”。因为《道德经》中的“圣人”绝不是普通百姓,他是天下的统治者,是循道而行的典范,“道”的精神从“圣人”身上折射出来。但要注意的是,《道德经》中的“圣人”与“道”是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需要强调的是,从老子一再推崇圣人看,他肯定不会同意“绝圣弃智”。
士
在《道德经》经中,“士”出现的次数不多,只有五次。分别在第十五章、第四十一章、第六十八章。
在商周时代,士属于贵族阶层,是享有俸禄的阶层,这个阶层中地位较高的是卿大夫。《礼记·王制》说:“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有一定门第的人和通过诸侯卿大夫的推荐经过各种技艺考核优秀的人可以获得“士”的资格。其实早期的士,多是世袭的,王族出身的人,嫡传以外的多可以获得士的身份,而且可以嫡传世袭。即使以各种技艺考核获得“士”的人,也多是王族的非嫡传后裔。周王朝的士要大于各诸侯国的士,相当于大诸侯国的大夫、小诸侯国的上卿。当时“士”是准入证,具有“士”的资格的人才可以担任大夫。到春秋时,“士”已经成了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一个阶层,战国时士的阶层有所扩大,连有一点特殊本领的屠夫或鸡鸣狗盗之徒也列入了士,这时的士也不用通过严格的考取程序,多不再享有俸禄,只是靠寄居于权贵门下生存。
实际上,《道德经》就是写给士的,退一步说,虽然老子最希望统治者能看到它,但却拿士说话。老子希望士像圣人一样循道而行。因此老子在《道德经》中塑造了一个“古之善为士者”的形象。“善为士者”(第十五章、第六十八章)就是“善于循道而行的人”。老子还根据对道的理解,把士划分成上士、中士、下士。
一
“一”在《道德经》中凡十五见,分别在第十、十一、十四、二十二、二十五、三十九、四十二、六十七章。其中第二十二章的“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中的“一”、第三十九章的七个“得一”的“一”、第四十二章的“道生一,一生二”的两个“一”是适合于一类乃至一个具体事物的道,是道的一个方面乃至一个点;是一条基本原则,是一条基本规律;是相对具体的“道”。
|